昆明开荒保洁人员坠落事故分析
摘要
该事故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1019251.1元。
事故概要
2022年9月12日,昆明市五华区德润香山府11幢2单元101号房发生一起保洁人员从一层掉落至负一层事故,导致1人重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调查结果摘要
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9·12”德润香山府小区装修项目1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显示,德润香山府小区装修项目由云南XX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XX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中建公司负责承包五华区核桃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住宅户内精装修工程,包括清洁开荒服务。XX集团有限公司后将清洁开荒服务发包给云南XX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1日下午,XX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告知陈某某,华龙特家政公司在德润香山府的清洁开荒工程尚未完成。于是,陈某某与张某某约定在2022年9月12日到德润香山府提供临时保洁服务。

当天上午9时许,陈某某(女,1970年生)前往11幢2单元5楼进行清洁工作。正在负责安装门套的工人黄伟听到外面传来一声“啪”的声音,迅速出门查看,发现陈某某躺在德润香山府11幢2单元101号夹层洞口的正下方,头部侧向一边,情况不明。他立即呼叫其他管理人员通知了杨某某,并拨打120急救电话。XX家政公司主管杨某某在接到电话得知有人掉下夹层后,迅速赶到现场,听到陈某某发出的几声哼声。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陈某某于12时35分被120救护车送入云南新新华医院抢救。经过6天的全力抢救,陈某某于2022年9月17日5时15分宣告死亡。
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多次联系XX家政公司,但对方拒绝解决相关事宜。经过协调,XX公司及其负责人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善后处置事宜。2022年9月22日,死者家属李某某(女儿)与XX公司达成《谅解书》,目前已完成赔偿。
事故调查组认定,“9·12”德润香山府项目1人死亡事故中,死者确系从11幢2单元101号一层掉入夹层摔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定性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1019251.1元。
调查发现,云南XX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未严格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在死者上岗前未进行安全作业培训,未在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区域采取保护措施或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为死者缴纳工伤保险,未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建议由五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事故中,杨某某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但未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等规定,建议由五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呼吁全区各企业单位深刻吸取“9·12”事故教训。要求对职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同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原则,要求工业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原标题:《官方通报:昆明一小区保洁人员坠亡事故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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