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与产业孵化中心室内精细保洁及外立面幕墙玻璃清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陵水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创新创业与产业孵化中心室内精细保洁及外立面幕墙玻璃清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9.519109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创新创业与产业孵化中心室内精细保洁及外立面幕墙玻璃清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创新创业与产业孵化中心室内精细保洁及外立面幕墙玻璃清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提供承诺函或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本平台所提供的标准均为电子版文本(可阅读编辑打印),因数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经售出,不提供退换货服务,请谨慎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