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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12号馆,建设单位为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T2楼空气治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西南角,东至承源路、南至民安路、西至江澄路、北至国贸街;
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202710元。
招标范围:T2楼空气治理服务,实施范围为6F、7F包厢,10层会议中心,12-15层、17-25层办公空间,面积约18640㎡;
标段划分:1个;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0天内完成空气治理服务。空气治理服务完成后需经第三方CMA检测机构抽检合格,抽检不合格的,需重新治理直至抽检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的空气治理服务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和合同履行期间任一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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