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南马路158号院主体建筑开荒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
本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南马路158号院主体建筑开荒保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比价。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 4.5万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南马路158号院主体建筑开荒保洁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南马路158号院主体建筑开荒保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提供保洁设备清单或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等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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