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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的有关规定,拟对“敦煌市第七幼儿园室内空气治理项目”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敦煌市教育局
二、项目编号:DHJY-2026-027
三、项目名称:敦煌市第七幼儿园室内空气治理项目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采购预算:小写: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的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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