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Ai助手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室内空气质量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调研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调研文件无效。
为保障中山眼科中心诊疗与办公环境空气质量安全,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医疗机构院感管控要求,对装修改造后对室内空气质量综合治理服务开展市场调研。本项目为医疗机构室内空气专项综合治理作业,区别于普通日常保洁与空气清新服务,现将项目需求、技术标准、服务商资格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服务商参与调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室内空气质量治理项目。
地址:珠江新城院区: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区庄院区: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54号
2、服务区域:
(1)区庄院区3号楼装修改造后区域,治理建筑面积约15000㎡,共17层楼(含诊室、检查治疗室、办公室、公共区域及室内固定家具等,具体范围以现场踏勘核定为准)
(2)中心其他需零星治理区域,面积约6000㎡。
以上两项合计21000㎡。
3、服务内容:治理前室内空气污染源排查与评估及检测,装修及家具异味处理,甲醛清除,苯系物及TVOC清除,纳米复合光触媒长效净化喷涂,生物酶除味,施工后现场复位与通风光照养护,治理后空气质量验收采样及第三方CNAS认证检测报告出具,治理档案与质保台账建立。
*本平台所提供的标准均为电子版文本(可阅读编辑打印),因数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经售出,不提供退换货服务,请谨慎购买。




